懸掛式氣體滅火裝置應符合要求規定!
來源:氣體滅火 發布時間:2019-12-24 15:03:54
懸掛式氣體滅火裝置應符合要求規定!
1 滅火裝置
1.1 外觀
1.1.1 滅火裝置構成部件應無明顯加工缺陷或機械損傷,外表面須進行防腐蝕處理,防腐涂層應完整、均勻。
1.1.2 標牌應牢固地設置在滅火裝置的明顯部位,標牌標注的內容應符合8.2的要求。
1.2 滅火劑與充壓氣體要求
充裝的七氟丙烷滅火劑、鹵代烷1301滅火劑、六氟丙烷滅火劑應為--允許進人市場使用的合格品。
充壓用氮氣含水量應符合GB/T 8979中合格品的規定。
1.3滅火裝置主要參數
1.4滅火裝置容器要求
滅火裝置容器應相應符合規定,其公稱工作壓力應不低于1.3規定的-大工作壓力。
1.5 噴射性能要求
1.5.1 全淹沒應用的滅火裝置噴射性能
按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滅火劑噴射時間不應大于10s,滅火裝置在-大安裝高度和-小安裝高度的試驗空間中,均應在噴射結束后30S內使空間達到滅火濃度。
1.5.2 局部應用的滅火裝置噴射性能
按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在規定的安裝高度下,滅火劑的噴射不得使油盤內液體產生飛濺。
1.6 強度要求
按規定的方法對滅火裝置容器、受內壓的部件進行水壓強度試驗,不應出現滲漏現象。
試驗壓力為1.5倍-大工作壓力,壓力保持時間為5min。
1.7密封要求
按規定的方法進行氣密性試驗,各連接密封部位應無氣泡泄漏。
試驗壓力為-大工作壓力,壓力保持時間為5min。
1.8 抗振要求
按規定的方法進行振動試驗,滅火裝置的任何部件不得產生松動和結構損壞。滅火劑的凈重損失不得大于滅火劑充裝量的0.5%,其壓力損失不得大于充裝壓力的1%。試驗后自動或手動啟動滅火裝置,不應出現故障。
1.9 溫度循環泄漏要求
按規定的方法進行溫度循環泄漏試驗,滅火裝置內的滅火劑的凈重損失不得大于滅火劑充裝量的0.5%,其壓力損失不得超過充裝壓力的1.5%。試驗后自動或手動啟動滅火裝置,不應出現故障;安全泄放裝置的動作壓力應符合規定。
1.10 耐腐蝕性能
按規定的方法進行外部鹽霧腐蝕試驗,試驗后滅火裝置的強度應滿足要求;容器閥的工作可靠性應符合規定;安全泄放裝置的動作壓力應符合規定;試驗后噴嘴耐熱和耐冷擊性能應符合規定。
1.11 安全泄放裝置動作壓力要求
非感溫元件啟動的滅火裝置應設置安全泄放裝置,泄放裝置動作壓力設定值應不小于1.25倍-大工作壓力,但不大于部件強度試驗壓力的95%,泄壓動作壓力范圍為設定值×(1±5%)。
1.12 滅火要求
1.12.1 全淹沒應用的滅火裝置滅火要求
1.12.1.1 按規定的試驗要求和試驗方法進行B類火滅火試驗,滅火裝置應在滅火劑噴射結束后30s內滅火。
1.12.1.2 按規定的試驗要求和試驗方法進行A類火滅火試驗,滅火裝置應在滅火劑噴射結束后30s內撲滅明火,繼續抑制10min后,開啟試驗空間的門窗進行通風,木垛不得復燃。
1.12.2局部應用的滅火裝置滅火要求
按規定的試驗要求和試驗方法進行局部滅火試驗,滅火裝置應在滅火劑噴射結束后撲滅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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