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見的滅火器里面的滅火劑是能夠有效破壞燃燒條件的,使燃燒中止的物質,包括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煙霧滅火劑等多種。一般情況下,含有化學物質的滅火劑對環境有不同程度的影響,我們在維修或報廢滅火器時,為了避免滅火劑對環境造成污染,應對清除的滅火劑進行分類收回和處理。
干粉滅火劑在回收處理環節需要注意的問題。
從噴射過的干粉滅火器內淸除的剩余滅火劑應按ABC干粉和BC干粉滅火劑分別進行回收儲存,且應防止兩類不同滅火劑混雜后產生污染。這類滅火劑不應用于再充裝。
從未噴射過的干粉滅火器內清除的滅火劑應按滅火器銘牌標志上標明的滅火劑成分分別進行回收。經檢驗,干粉滅火劑的主要組分含量、含水率、吸濕率、抗結塊性(針入度)和斥水性符合相關滅火劑標準后,且無外來雜質,則可用于再充裝。應保持檢驗記錄。不符合要求的滅火劑不可以應用于再充裝。
回收儲存的不可用于再充裝的干粉滅火劑應送有能力處理干粉滅火劑的生產企業用作輔料處理后再利用,或送有關的環境保護部門進行處理。
1211和1301滅火器內的滅火劑,在拆卸前應按--相關的回收規則進行回收處理,并保持記錄。
從水基型滅火器內清除的滅火劑,應按符合環保要求的方法進行處理。
二氧化碳滅火器和潔凈氣體滅火器內的滅火劑,應按符合環保要求的方法進行處理。用于回收再利用時,應對其進行純度和含水率檢驗,經檢驗符合相關滅火劑標準后,則可用于再充裝。應保持檢驗記錄。
